笔趣阁>科幻未来>大明1630>三百一十七章,婚姻(2)
我就不让你了。”郑森一边说,一边就端起碗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吃完了,便又有仆人送上新郎官的礼服。郑森换上了衣服,就在孔璋的陪伴下出了院子。这时候,马车也已经等在门口了。

放在汉朝那会儿,应该是新郎官自己架着马车去的。不过这时候,习俗已经变成新郎官骑着马,带着马车或是花轿去迎接新娘。郑家选择的却是有四匹重型挽马拉着的四轮马车。这马车也已照规矩都被涂上了大红的底色,车厢雕满了各色花鸟,以及古人的一些吉利的故事。

这时候街道上也已经挤满了围观群众,对于这个缺乏娱乐的时代的人来说,看人娶媳妇,却也是一种娱乐了。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看热闹。而郑森发现,好像这些人关注的重点似乎并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在那些重型挽马身上。郑森甚至能听出他们都在谈论些什么。

“老天,这世上还有这么大的马!”一个人嚷嚷道。

“吓死我了!这怕是玉帝爷爷那里,大圣爷爷当年养的马吧?”另一个人也感慨道。

“我以前在南京,见过徐公爷家里的千里马,好像也没这么大呀。这马怕是能跑一万里吧?”又一个人感叹道。

拉花车的四匹马都是夏尔马,这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匹,肩高往往能有一米六到一米九。体重则高达六百到八百公斤,也就是一千多斤!比起这个时代中国人见得更多的蒙古马一米二到一米三的肩高,不超过六百斤的体重,这些夏尔马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巨兽一样。不过夏尔马其实并不太善于奔跑。就奔跑能力其实赶不上那些小小的蒙古马,更别说日行万里,日行五百都够这些大家伙喘气了。

郑森出了门,便有士兵牵着一匹装着金色的鞍具的通体雪白的安达卢西亚马过来。这匹马自然也是精选出来的,雪白的鬃毛从脖子上垂挂下来,几乎要拖到了地上。安达卢西亚吗本来就是最为漂亮的马种之一,这一匹,又是精选出来之后,又精心的打扮了一番的。自然就越发的漂亮,郑森甚至忍不住想,要是在这马的额头上装一个长角,那就可以冒充独角兽了。那个士兵将缰绳递了过来,郑森点了点头,接过了缰绳,便翻身上了马。

鼓乐声也随之响了起来,前面开路的人开始清出道路,接着车队就开始向着董家的方向驶去。

依着规矩,傧相骑着马在前面引领,郑森也骑着马,跟随在马车旁边。在他们后面则又是好几辆马车。这些马车用的却不再是夏尔马了,而是从济州岛上送来的其它品种的挽马。这些马的块头其实也远远比大家见惯了的蒙古马大,不过有前面大得夸张的夏尔马,所以这些马到没有引起什么轰动。这些马车上面都装满了各种点心、水果以及铜钱。随着车队的前行。这些车上的人,也不断的将车上的糖果以及铜线撒向两边的围观群众。周围的人也就围拢过来,跟着车队向着董家那边走去。不过那些高大得不成样子的夏尔马还是起到了明显的威慑作用,那些人都有些怕这种巨兽,所以他们自然不敢过于靠近,于是单靠这些高大威猛的家伙就保证了道路的畅通。

孔璋放慢了速度,让郑森跟了上来。

“前面马上就要到了。”孔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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