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古典音乐之王[重生]>127.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首《春天奏鸣曲》让全场原本稍显颓靡的气氛顿时火热起来,这样一位出色的小提琴手,几乎是台下每个乐团都必争的对象。当然,毕竟人家柏爱首席指挥就站在台上,他们还真不大好意思开口,可是……私底下聊聊总是可以的吧?

“这个戚暮的导师是里德·阿卡得,难道说……是里德·阿卡得邀请来闵琛的?”

“阿卡得大师的面子还真大啊,这么完美的合作肯定已经排练过好多次了吧?”

“……诶奇怪啊,我怎么听说柏爱最近一直忙着排练呢?”

……

各种各样的讨论一直等到测评结束,都没有停息。

本次测评的第一名自然是戚暮,他一共获得了十个满分,当之无愧地成为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全满分学生。

这样的成绩让阿卡得教授也是颇为惊讶,但最终还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如果说阿卡得教授是感到惊讶,那德兰等小提琴系的学生则是惊恐不已了。尤其是非常喜欢闵琛的安格,早在闵琛出现的一刹那就跑回了自己的琴房,赶紧地将他最新珍藏的cd拿了出来,请闵琛签名。

至于学院乐团的那些乐迷就更加疯狂了,上次他们已经从戚暮的手中收到了闵琛亲笔签名的专辑,现在……人就在眼前,还不赶紧抓紧时间?!!!

于是戚暮便见着这群平常大大咧咧的老粗们一个个乖顺得像个小绵羊似的,挨个的向闵琛打招呼,并且表达他们对闵琛的音乐的喜爱。

见着这样形同于“排队见偶像”的行为,戚暮真是不知说什么是好。

我说……你们连自己是谁都忘了介绍,是不是激动过头了啊!

等到这群激动兴奋的学生们表达完自己的崇敬之情后,测评也已经正式告一段落。胡克先生特意走到了后台,诚心邀请戚暮到他们纽约爱乐乐团发展:“哦小七!一年前的我真是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们会进行这样的一番谈话。”

戚暮笑着握了握胡克的手,道:“好久不见,胡克先生,从港城分别后……好像确实是一年了呢。”

“是的,小七,那我就直接说了吧。斯威尔先生这次是希望我能来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收纳一名非常出色的小提琴手。你的实力是我们都有目共睹的,而且你也曾经与我们乐团合作过,大家都很喜欢你。”

说这话的时候,胡克先生一脸正直,连一点余光都没有分给一旁的闵琛。而后者则也淡定冷静地垂眸望着身边的青年,并没有注意到对面的大胡子。

见着他们这番毫不在意对方的模样,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要不是一年前他曾经亲眼见过胡克先生是有多么崇拜闵琛,那他还真要以为这大胡子对闵琛是不屑一顾了。

世界上别扭傲娇的人总是这么多,早已接触过无数傲娇之人的戚暮垂眸思索了一会儿,礼节十足地回答道:“胡克先生,其实我非常喜欢纽爱的成员们,和你们合作也非常的高兴。但是我目前并没有到美国发展的打算,我希望在欧洲多发展一段时间。”

一段时间,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或许是一个月,或许是一年,或许是十年,或许……是一辈子。戚暮没有将话说死了,但是却已经是在婉拒胡克的邀约了。

听着这样的话,胡克先生有些失望。但是他偷偷瞄着一旁站得笔直的男人,心中却想到:难道说……小七真的要去柏爱?可是柏爱最近并没有谁辞职/退休啊!

这一点,胡克先生实在想不通,他和戚暮再聊了几句过后,就要去参与各大乐团今晚在巴黎的聚会了。临走前,戚暮偷偷摸摸地将一个纸袋子塞进了胡克先生的手中,让他十分诧异。

但是等到胡克打开那封纸袋子时,他已然感动得泪流满面!

“小七居然还记得我们一年前的约定……小七,你真是太善良了!不把你争取到我们纽爱,我就不叫胡克!!!”

只见在那褐黄色的牛皮纸袋里,放着的赫然不就是闵琛最新的钢琴会专辑?在专辑的右上角地方还写着一个龙飞凤舞般的名字,能够将美丽的中文写到这般外文花体字的程度……

嗯,某个男人的签名,肯定没人能够模仿了。

不过……胡克先生,刚才你偶像就站在你面前,你怎么还瞪着一双“我看不见你,你也看不见我”的眼睛呢?你说你要是直接对偶像要一个签名……

那可是一件多么方便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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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渐渐朦胧,深邃的夜色将巴黎街道上的行人踪影遮挡住。越加凄寒的温度让不少人都穿上了厚厚的大衣,地面上生了一层薄薄的白霜,仿佛已经预兆着即将到来的冬日。

在与学院的同学们道别以后,戚暮便拎着自己的琴盒,往自己的公寓走去。这段路程只有不过千米,他走得很慢,而他身边的男人走得更慢。

“所以说……阿卡得老师其实是知道你今晚要来和我合奏的了?”

在这样大庭广众的情况下,戚暮与闵琛之间隔了大约20公分的距离。他向来是个怕冷的人,所以此刻他不停地换手拎着琴盒,为的就是让自己的手能够交替着放入口袋里暖一暖。

见到青年这番动作,闵琛微微勾唇,伸手就接过了戚暮手中的琴盒。他点点头,说:“嗯,前几天我和里德说了,一开始他还有点反对……但是,我希望能为你的毕业做点什么,所以他就同意了。”顿了顿,闵琛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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