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老罗鬼话>14 情迷

金钟古城已有千余年的历史了。话说当年唐太宗李世民在荣登大宝之后,吸取了隋朝灭亡的教训,总结出“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居安思危,励精图治。终于使得国家太平昌盛,人民安居乐业,在历史上被称为“贞观之治”。

李世民为了使子孙后代也能像自己一样,以史为鉴,做一个英明的君主,也为了使大唐天下能够永世不衰,便召集全国能工巧匠,用十吨青铜、万两黄金筑成镀金铜钟一口,取其“警钟长鸣”之意。

据史料记载,这口金钟外雕九龙戏珠,内刻太宗亲撰警世铭文。金钟筑成之后,请当时著名的风水大师李淳风,在全国范围内选中一块风水宝地,修寺建塔,将钟置于塔顶之上,派卫兵日夜守护。这个地方后来便逐渐发展成了现在的金钟市。

经历了千年的风雨飘摇,江山数易其主,金钟早已失踪,不知分割成多少碎块流向风俗民间,就连金钟寺也已经烟消云散,不知化作几缕尘埃散播于天地。到如今,只剩下一座颓圮的塔基,悲哀地蹲在市中心,像一块伤疤。

金钟市政府几次以影响市容为由,欲将塔基清除,均遭到市民的强烈反对。因为那是他们最后的骄傲,是他们灵魂的根基。没有了它,金钟人的千年文化就变得毫无价值;没有了它,金钟市无所谓金钟市,如同人没有了心脏,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吴诗正出生于金钟市依安县的一个乡村,从小就听过金钟的传说,后来到金钟工作后,他还专门去那个塔基看过几次。

他心里一直埋藏着一个愿望,那就是重筑金钟,但有幕僚提醒说,当年金钟是皇帝筑的,一个市长重筑恐怕不妥,想想确实如此,也就作罢了。

吴诗正自然也给女儿无数次的讲过金钟的历史,但女儿好像不能理解老人们对这种古老文化的深深眷恋之情。这一代年轻人,受西方文化的荼毒太深了,以至于心神混乱,失去了自我。他们说着洋文,过着洋节,喝着洋酒,稍不留神就会被他们戴上“老土”的帽子。殊不知,这个“老土”正是中华千年文化的根基。

吴诗正送女儿出国留学也是无奈之举,为官多年,他知道官场险恶,况且自己也并非两袖清风,一旦遭人陷害,难保不会家破人亡。所以,他不仅把女儿送出国,自己和妻子也都办了绿卡。让他没想到的是,一向崇洋媚外的女儿,在美国待了几年之后,居然对美国痛彻心扉,没打招呼就自己跑了回来。

实际上,吴诗正并不明白,作为80后的吴思思,各种文化、各种信息在她的身上冲刷,她已经完全没有了自己独立的判断。她之所以离开美国,仅仅是她在那里不受重视,没有了公主的感觉,再加上又被男友劈腿,一气之下,就回国了。

回到国内后,吴思思发现老爸已经当上了金钟市市长,她走到哪里都被人捧着,于是日益骄纵了起来。

吴思思把社交当成了自己的工作,金钟市上流社会大大小小的聚会,无论是慈善的还是商业的,无论是品牌发布还是要员庆生,都会看到她的身影,她俨然成了金钟市长的代言人。

在好朋友叶琳的生日聚会上,吴思思认识了一个帅气的男孩。

“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男孩主动过来搭讪。

吴思思已经有点微熏了,她斜眼看了男孩一眼:“你知道我是谁吗?我为什么要跟你跳舞?”

“因为你和我一样,今晚我们都是失意人。”说话间,男孩瞥了一眼在舞池中跳舞的叶琳,伴她跳舞的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士。

吴思思笑了笑,说道:“虽然我不是什么失意人,但我可以安慰一下失意人。”说着,跟随男孩的脚步来到了舞池。

“你叫什么名字?”吴思思问道,她感觉男孩身体很结实,于是脸不由自主地贴在他的胸前。

“卢一峰,你呢?”男孩回答。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吴思思有点诧异的看了一眼卢一峰,转而又低下头:“我其实不希望别人因为我父亲结识我,你因为我而愿意结识我,这很好。我叫吴思思。”

“哦,那我知道你是谁了。”卢一峰说道。

跳着跳着,吴思思感觉有个东西杵到自己胯部,慢慢伸手过去一把攥住,抬头看到卢一峰脸胀得通红,于是问道:“你是不是想换个地方跳舞?”

卢一峰把吴思思领到了枫林酒店,吴思思一进房间便感觉晕晕沉沉的,倒在床上,任由卢一峰摆布。

一觉醒来,吴思思感觉左腰部隐隐作痛,一摸,发现腰上被缠了厚厚的白布。

卢一峰不见了,旁边坐着一个光头男人,这个男人她认识,正是枫林酒店的老板林子豹。

“吴小姐,欢迎您加入我们的团队。”林子豹意味深长地看着吴思思,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

“林老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卢一峰去哪了?”吴思思虽然心内惊慌,但表现还算镇定。

“哦,你说小卢啊,他有自己的工作。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后,大家就是兄弟姐妹了,肯定会天天见面的。不过,以后你可不能直呼其名了,他比你先来,又是你的介绍人,你应该叫他师哥。至于我嘛,你也不能叫林老板了,得叫大师哥。咱们这里不论年龄,只论先后。”说完,林子豹色眯眯地捏了捏吴思思露出被子的白腿。

吴思思下意识地缩了回去,腰部的疼痛差点让她晕


状态提示:14 情迷--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