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不让江山>第一百一十六章 野物
朝廷那边一直没有更改,直到前些年朝廷才有政令,正式把九县合并为现在的四个县。”

李丢丢道:“想不到你如此博学多闻。”

夏侯琢得意的笑了笑,他指向前边:“咱们要去的地方原本叫做列县,后来并入一个前县,现在这县域名为前列县。”

李丢丢:“名字挺好听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听起来很雄壮的感觉。”

二十几里路走了半日,反正也不着急,羽亲王的意思是,这两日军营里可能会有大事,他担心会有什么意外,万一戈琴部的人突然变卦就没准真的打起来,所以让夏侯琢去前列县那边住上两日。

前列县的县城规模不小,如今县城内常住人口也有数万,靠近边关,虽然不似代州那边那么繁华,但也有一些草原上的行商在这里做生意。

这里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山货,比如琳琅满目的干果,其中一大部分李丢丢都没有见过,满眼都是这是个什么那又是个什么的好奇。

夏侯琢豪气,李丢丢看到什么表现出疑惑的样子,他就让人买些来尝尝。

除了大量的干果之外就是各种野兽的皮子,燕山多野物,不少猎人以此为生。

不过夏侯琢说,那些看起来极为珍

(本章未完,请翻页)

贵的整张皮,其实很多都是拼接起来的,能骗一个是一个。

包括那些卖干果的小贩也一样,价格跟你说的很便宜,可是称不准,你买一斤干果,到手里的能有六两就算不错。

不仅仅是卖死物的,还有卖活物的,前列县里有一整个市场都是卖活物的,李丢丢没见过的那些山中野兽,在这能看到个七七八八。

“这是什么?”

李丢丢好奇的指着一个一个笼子里的鸟问道。

那商人见有客人到,连忙起身介绍道:“这位公子,这猛禽名为隼,这是一只幼隼,这东西可厉害了,遨游九天之上,你看着个头不是特别大,可没有什么是它的对手,最凶不过。”

李丢丢看向夏侯琢,夏侯琢也仔细看了看那鸟,他点了点头道:“瞧着像是隼,不过我也没见过,也是听说。”

商人道:“这个是猎户在山中蹲了十余日才捕到的,本想抓那只大的,结果失手,大的死了,没想到窝里还有两只小的,其中一只也死了,只余这一只,公子若喜欢,低价卖给你。”

李丢丢瞧着喜欢,他看向夏侯琢,夏侯琢摇摇头道:“这种幼鸟基本养不活,你从现在开始养,就算养大了也没了野性,不会狩猎,买来无用。”

李丢丢噢了,可却是喜欢,这小东西看着有些奶气,但那是假象,在那眼神之后藏着一种警惕,一种凶厉,那是天生的狩猎者才有的凶厉。

“多少钱?”

李丢丢问。

商人连忙说道:“只需二十两,与公子有眼缘,便宜卖给公子。”

李丢丢就笑了。

夏侯琢哼了一声道:“这东西你自己留着玩吧。”

那商人觉得气不过,一脸认真的说道:“我这东西没出手,两位公子是以为卖不掉?我只是不想折损了它的价值,这可是矛隼,我卖的便宜了对不起矛隼这个名字!”

李丢丢道:“你说的在理,但我买不起。”

夏侯琢道:“我不一样,我买得起但我不想买。”

商人也懒得再说什么,心说这两个不识货的,这也就是个小矛隼,若是大的,拿到冀州城或是都城那样的大地方卖,千金难买。

李丢丢本已经走出去几步,又回头问:“可以砍砍价吗?”

商人连忙回答道:“价格总是可以商量的,我若是一口价说死,那也不是生意人,公子你觉得你可以出多少?”

李丢丢身处一根手指,商人摇头:“十两太低了,不能卖。”

李丢丢讪讪笑了笑道:“我本想说的是一两。”

商人眼睛都瞪大了:“闹呢!”

夏侯琢压低声音对李丢丢说道:“那东西他自己养不起,需每日都喂鲜肉,他本身也没时间去熬,你若是真想要的话,大概十五两应该能买,我买了送你。”

李丢丢摇头道:“十五两买它?能买多少肉了!”

夏侯琢叹道:“你以为养它很容易?这东西,一个月所需开销,比十户二十户普通人家的生活所用还要大。”

李丢丢嘴巴都张大了,一脸惊愕的说道:“养?我不是想养啊,我是想吃”

夏侯琢嘴角抽了抽。

“滚!”

(本章完)


状态提示:第一百一十六章 野物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