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不能不为以后打算。
凯是什么人?他又不是没看过报纸,那可是国民英雄,这种人,哪怕离开了纽约照样能活的很好。
可他呢?
有那么一瞬间,约翰真的打算离开警队算了。
可马上他又犹豫了,养家是一方面。真正让他犹豫的正是自己成为警察的初衷,虽然他不算干净,可他这辈子,都从来没想过真的变成一个罪犯,要不然他也用不着这么窘迫。
他虽然收黑钱,可也只是拿些无关紧要的钱,那些黑了心的钱,他一分钱也不敢动。
最后约翰咬咬牙,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兄弟。
秦桧都有三两朋友,约翰为人相当不错,自然也有自己的死党!
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