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历1240年初夏,今年的半兽荒原上夏季要比往年更提前一些。几场春雨过后,在地下蛰伏了一个冬季的植物纷纷破土而出,河道两旁长满了各种小野花,引得狂蜂浪蝶翩翩飞舞,热热的山风吹过,顿时漫天蔽野的飘起了蒲公英。一行半兽人用水桶在一处河道旁接满了清凉的河水便井然有序的离开了。如果留心去看,就可以发现在半兽人的队伍中除了领头的碧叶丝这个半精灵外,还有两个人类女子。其中一个脸颊与鼻子上长着一些雀斑的人类女孩低声道:“小姐,听说巨龙都是很可怕的,它们如果发起火来,能将一个村庄都烧成火海。小姐,我有点怕,要是巨龙突然发怒,把我们吃了怎么办。”另一个人类女孩长的药清秀很多,白白的皮肤,骨肉均匀,秀气的脸庞颇有几分贵族的气质。她嗔怪的迅速转头瞪了自己的婢女一眼,然后低声道:“哼,我怎么可以被南秀那个低贱的商人的女儿比下去,她都近距离看过那只金龙,我这次怎么也要摸一下金龙才能把她比下去。再说,金龙可不是什么凶狠的恶龙。金龙在龙族中一向都是以善良出名的,它们是不会随便杀人的。”长着雀斑的婢女似乎因为自家小姐的解释而放松了一些,不再如刚才般恐惧,她敬仰的道:“小姐,你懂的真多。”“金龙族的传说都是我上次应邀去公爵府时,在公爵府的私人藏书里看到的。”小姐的口吻充满了炫耀。雀斑婢女好奇的问道:“小姐,听说金龙全身的鳞片都是金子的,是吗?”贵族小姐嗤笑道:“南秀和她的父亲一样,身上充满了铜臭味,看什么都是黄金。金龙之所以被称为金龙,是因为它们全身的颜色都是金黄色。在金龙刚被孵化出来,它们身上的鳞片是呈现金属斑点的暗黄色,然后随着它们成长,金属斑点会变淡,鳞片则完全变成了黄金般的金黄色。嘻,就像你脸上的雀斑。”雀斑婢女完全被自家小姐的知识所倾倒:“小姐,你的知识真是渊博。”两个人类女孩的话都清晰的被碧叶丝听见。那个年龄只有十四五岁的贵族小姐竟然懂得这么多关于金龙的事情,令碧叶丝也刮目相看。毕竟在伦达大陆上,纸和书都是奢侈品,普通的自由民是无法拥有这些奢侈品的,就是一些商人也只能弄到一些无关紧要的普通书籍。那些涉及到一些种族的秘辛、力量的起源、神话的传说则只有皇家图书馆和一些大贵族的私人藏书里才能找到。不过令碧叶丝感到好奇的是,大首领道格拉斯出身只是一个比较平凡的犬人,竟然知道比这贵族小姐更多、更详细关于龙族的秘辛,这一点使得碧叶丝无法想象。不过碧叶丝并没有追根究底,一个犬人竟然能够令的半兽人们臣服,并带领他们发展到如此程度,而原来荒凉的半兽荒原如今繁华热闹,不断有各个种族的生命出现、汇聚、贸易,这本身就是一件令人不敢相信的奇迹。金龙当日的出现,引起了整个半兽荒原的恐慌,若是处理不好,整个数千人的半兽人部落可能一下就崩溃了。没有人知道道格拉斯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单独与金龙见面,也无从知道一兽人和一金龙之间发生了什么,说了什么,但是结果却是皆大欢喜,令整个半兽人部落都为之欢欣鼓舞。金龙这样高高在上,令所有智慧种族仰视的伟大生命竟然成了一个区区半兽人部落的保护神,这甚至使得围绕在道格拉斯身旁的核心领导层在错愕在之后都是狂喜,马兰度、巴哈甚至激动的流出泪来。不过随之而来的负担,也令众人感到深深的担忧,金龙的胃口实在太大了,最开始的几天,每天都得四头野猪才能让金龙满意,四头野猪那可是近千斤的肉了。这样的负担对刚刚起步,金库又被金龙实在是不小。不过令人惊叹的是大首领道格拉斯在众人愁眉不展的情况下,很快找到了一个解燃眉之急的办法。碧叶丝现在还能记得当初大首领道格拉斯充拉斯当日将自己的属下还有人类商会的代表帕瓦都叫了过来,“龙族一向生活在龙岛和一些特殊的,人迹罕至的地方,这种伟大的生物以高贵和强大在伦达大陆流传,但是大家都只是从传说中、从书本上才见过这种伟大的生命,难道没有谁想亲眼目睹这种生命的奇迹吗,难道他们不想知道这种流传在传说中的伟大生命究竟是什么样子吗?现在他们有机会了!帕瓦,我希望利用你们商会的渠道将金龙的消息传出去,告诉他们,我们食人魔小谷有一只金龙保护神,我将允许他们近距离观察金龙,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我想所有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都会为之疯狂的。”帕瓦和巴哈首先领略到了道格拉斯的意思,惊讶的几乎叫了起来,帕瓦强压着自己的兴奋道:“尊敬的领主大人,你的才能令我高山仰止。你觉得我们收取什么价格的观赏费才合适。”道格拉斯道:“十个金币。”“哦!”帕瓦道,“您真是太仁慈了,我想很多贵族和商人都愿意出更多的金币也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我觉得即便是五十个金币,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对于这个数目,不止是道格拉斯和碧叶丝感到惊讶,其他人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既然帕瓦如此有信心,多收一点钱总归是好的。不过当然帕瓦和他的商会也不会是免费帮忙做这件事,不过至于双方怎么分成,自有巴哈与帕瓦扯皮了。pom69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