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影视先锋>396:二代小马哥马健

和骆驼聊了一会,林耀端着酒杯走向了演员那桌。

今天不只是和洪兴谈判的日子,也是星耀传媒第一部电影开机的日子。

导演吴森宇,副导演肥晶,编剧张恒。

小马哥的扮演者阿健,宋子豪的扮演者骆驼,谭成的扮演者刘华。

再加上真实出演,扮演修理厂老板的坚叔,光是主角和配角就有三四个,不知名的龙套就更多了。

林耀知道英雄本色这部电影有多火,所以在剧本中启用了很多传媒公司招募的新人演员。

不求他们表演的有多好,只求在观众面前混个脸熟。

“耀哥!”

看到林耀过来,阿健主动站起来给林耀拉了张椅子。

“怎么样,在港岛还习惯吗?”

林耀坐下说话。

“习惯,我小时候是在香港长大的,后来才去的美利坚,在这边有好多朋友呢。”

阿健长得和小马很像,一举一动好似小马重现人间。

坐在一旁的坚叔看着他,一时间有些恍惚,往日种种不由浮上心头。

“坚叔,您老人家的身体还好吧?”

问了问马健的情况,林耀又看向了坚叔。

坚叔摸了摸半白的头发,乐呵呵的说道:“托你的福,这些日子过得还不错。”

“大屿山那边的小混混们,一听我和你有关系都对我敬而远之,就连交的卫生费都比以前少了一半。”

语气微顿,又道:“阿耀,当年我果然没看错你,阿豪和小马都不在了,你还能把他们的故事搬上大荧幕,我相信小马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很欣慰。”

坚叔还是那个坚叔,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生意做的不好不坏。

林耀却不是那个刚从老家逃过来,三餐不能果腹的偷渡客了。

他的大名响彻港岛,古惑仔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时候坚叔想起来,也会觉得命运很奇妙。

当年宋子豪和小马要是没去复仇,而是跟着林耀干的话,是不是就不用走到这一步了?

只可惜覆水难收,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唯一让他庆幸的是小马走了,小马的弟弟马健却来了,而且走的还是正路,跟着林耀当演员。

当演员好啊。

行得端,站的正,收入还不低,说出去也有面子。

“耀哥,我敬你一杯。”

趁着热闹,马健从位置上站起来,倒了满满一杯白酒。

“谢谢您对我的照顾。”

一仰头,三两白酒一饮而尽。

没说的,高兴。

剧本他已经看过了,名义上他是男二号,男一号是饰演宋子豪的骆驼。

实际上,小马这个角色才是英雄本色中最出彩的一位,台词与对话比男一号都多,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

要知道,这可是投资两千万的大电影,不是小打小闹。

马健能想象电影上映后他得有多火爆,一夜火遍大江南北都不是不可能。

“以后在公司好好干,我很看好你。”

林耀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没多喝,只喝了半杯。

也算给马健面子了。

林耀是什么人,旺角皇帝,跟骆驼喝酒都没有一口干过。

能陪马健喝半杯酒,在外人看来是不敢想象的。

马健是谁啊。

一个刚从美利坚回来,名不经传的小人物。

说出去谁认识他。

“小妹,阿健的合同签下来了吧?”

喝下半杯酒,林耀将目光看向钟小妹。

钟小妹也今非昔比了,黑色女士西装,高跟鞋,口袋上别着一支红宝石衣卡,手上是精致的女士钻戒。

一眼看去,职场女丽人的既视感扑面而来,说她有二十四五岁都有人信。

“签下了,签的是二十年的合同。”

钟小妹回答道。

英雄本色是星耀传媒集团的第一部电影,还是一部大制作。

作为片中最出彩的角色,很多人都相信马健会凭着小马这个角色一炮而红,自然不会用三五年的过渡合同来凑合。

“二十年啊!”

“有点久了。”

林耀看了眼身边的马健,吩咐道:“加一条,每年修改一次合同待遇,该有的片酬还是要有的。”

有些电影公司喜欢压榨新人。

一签就是三五年的合同,合同内不管演员多火都不给提价。

等到合同快到期时直接把演员卖给下家,这种纯粹将演员当成摇钱树的作风在港岛八十年代比比皆是,现实中无限五虎之决裂也与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林耀不想玩这一套。

他拍电影一方面是赚钱,另一方面是要影响力。

电影制作人的身份能让他更好的走入上流社会,为他赢得区议员的头衔。

他的名声一定得是好名声。

“耀哥,我再敬你一杯。”

马健心中感动的不行。

林耀却没有接受,而是压住了他的右手:“以后有的是机会喝酒,不急在今天。”

说完,林耀拉着马健坐下来,和颜悦色的说道:“我和你的关系,我不希望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我希望你拿我当朋友,就像你大哥小马那样。

你也看到了,我名下的产业有很多,对电影公司的事不怎么插手。

在我的想法中,等你在公司待得久了,熟悉这个行业了,我会安排你进入管理层,而不只是一个演员。”

“耀哥,我不懂这些啊?”

马健有些懵逼,他在美利坚是开餐馆的,开餐馆他懂


状态提示:396:二代小马哥马健--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