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这个地球有点凶>第十四章 十万,一天

要知道寻常百年人参都要三五百万以上,三百年的人参更是罕见。

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是救命的良药,甚至许多要死的人都能吊住一口气。

许多富豪也因此十分追捧各种有年份的野生人参。

而对于武者来说,这种人参王也是千金难求的好东西,人参王之中蕴含的澎湃药力能够帮助武者突破。

如果他能够有一株这样的人参王再以师门的秘法熬制出药的话,他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更进一步,直接突破到抱丹宗师。

毕竟武者的修行尤其是前期,很大程度上都要仰仗气血的旺盛与否,所谓拳怕少壮,就算练拳几十年,也怕年轻力壮的人一顿老拳直接打死。

所以越年轻,突破的层次越高,未来的前途也就越是不可限量。

尤其是他听师父说过,天地正在大变中,对于他们这些武者来说,可谓是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

天地未变之前,他们感受不到任何的天地间的游离能量,每每突破都只能消耗自身的气血。

所以习武者往往都会练的浑身暗伤,那些没有名门传承的人,因为不懂得及时消除身上的暗伤,往往在壮年就盛极而死。

天地异变之后,武者将会得到巨大的好处,连他都能够隐隐感觉到天地间游离的能量在改善自己的身体,治疗暗伤。

这是一个武者的全盛之世,如果他能够在三十岁之前跨入抱丹宗师的境界,未来前途简直不可限量,甚至未来达到武林神话都是大有可能的。

要知道,古往今来众人能够确认的,达到了武林神话,甚至更高境界的人,也不过就是吕祖纯阳,少林达摩,武当张三丰等有数的几人。

哪一个不是天纵奇才,在历史上留下了赫赫声名,光芒闪耀历史长河。

而这一株三百年的人参王则能够帮他更进一步。

即便心境修为不错的他,都一时产生了抢的念头。

不过马上这个念头就被他驱逐出去了,他看了一眼陆轩,不由得吞了一口口水,在这位面前抢东西,那不是找死么。

刚才他一路猛攻,都被对方轻而易举的挡了下来,这种感觉如同面对师父,甚至可能,比师父还可怕。

起码师父他老人家不可能在自己的猛攻之下,这么轻描淡写就将自己的所有攻击都给拦下来。

如果敢出手抢,怕是会被直接打死。

况且他也并非那种丧心病狂之人,做不出那样的事情。

而陆轩也微微有些惊诧,如果是前世已经成就天尊的他,三百年的人参他可能看都不会看一眼,不过以现阶段来说,这礼物之贵重确实当得起重谢。

不过陆轩还是很淡然的将东西收了下来,他治好凌宇的病,等于救了他一命,也是救了凌家,这份谢礼他受得起,没什么不对的。

这和他前面不收那百万谢礼并不冲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这就是陆轩的道。

他缺钱,但是以他的本事要赚钱有的是办法,自然不屑于用一些小手段。

那时候他救人的目的很纯粹,也没想过以此取利,和这次不同,这次他早知道凌家的身份,自然也有想要以此赚钱的想法。

修行讲究财侣法地,其中财,就是指财富和财力,修行所需要的种种资源都需要钱,没钱只能苦熬,错过了实力突飞猛进的机会。

即便是严酷的苦行僧也不会拒绝金钱,他们拒绝的是享受,但是金钱可以买来许多修行用的资源,更好的帮助他们修行。

尤其是陆轩前世更是修为大成,位列天尊,他早就都看得明白,什么金钱乃是万恶之源,金钱本无罪,有罪的只有人罢了。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收下了!”

陆轩点了点头,收下了这个木盒之中的人参王。

三百年的人参王对于目前的他来说也是极为珍贵的,只要利用的好,可以增加自己的底蕴,提前跨入到第六级的境界。

凌煌也微微松了一口气,三百年的人参王虽然珍贵无比,但是和拉拢到这种等级的高手相比,就不算什么了。

就像是林盛的师父,那种人物,这会行走于大内,即便是有钱如他也很难在他面前说上话,能请到林盛都是花费了不少的关系。

那种人是绝世高人,能碰到都是机缘。

“今天请陆先生前来,除了是想请陆先生为犬子治疗之外,也有另外一件事情相求!”凌煌开口说道。

“你说!”

陆轩开口说道。

“我想请陆先生能够保护小女一段时间!”凌煌有些为难的开口。

这个想法是他之前就有的,一双子女被绑架吓得他够呛,这一对子女是他的继承人,也是凌家的希望。

一旦出世,就是极大的打击,甚至凌家的家业都可能被某些人谋夺。

但是他和国外某个集团之间的商业竞争已经到了关键白热化的阶段,甚至这个项目关系到他们集团的生死存亡,退让不得。

而对方行事又是毫无下限,上百亿的项目足够让人杀红眼。

他请了林盛做保镖,他还想帮女儿凌菲请一个保镖,儿子还小,可以留在家里一段时间不要紧。

女儿却已经大了,不可能躲起来不见人。

所以他才将目光转向了陆轩,在此之前他就已经调查过陆轩,家世清白,普通人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甚至从他肯对凌菲凌宇姐弟出手相救就看得出来,心中还存有一份善良。

本来他也没当一回事,只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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