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诺德征服>第七十一章:龙舌兰与鲁特琴(中)

“康斯坦丁啊一直是一个善良的过了头的人,天知道为什么神造他的时候手那么抖,给一个人塞了两份良心。切良心这东西,带的越少才能走得越久。

“从小开始,这个白痴最看不得的,就是别人受苦受难,泪腺发达的一匹。听到悲惨故事就好像没了亲爹亲妈,也不管真假,不管自己兜里没几个第纳尔,偏偏就那么肯慷慨解囊。

“我认识他的时候,才不过七岁,众所周知克林顿家族当年并不喜欢这位战神。咳小子,我跟你说了这么多,如果你告诉我的情报不够这个价格,我可是会生气到杀人的。”

说书人笑了笑,用笔点了点平铺在桌面上的羊皮纸,虽然从东方来的造纸技术大大冲击了古老的羊皮卷,连格陵兰都风行着用树木与亚麻布为基本材料的新造纸业。

“非常感谢您,无论是米拉克还是康斯坦丁,都是我在维吉亚最看好的那些人中。他们的故事对我而言再甜美不过了。”

但人总归是怀旧的,许多有能力支付的人,仍然使用昂贵的羊皮纸作为记录珍贵材料的载体,或是出于某种目的而炫耀。

米拉克也不知道这个小小的说书人究竟有何能力,这么奢侈地记载无关紧要的鸡毛蒜皮。

不过毕竟是关于自己朋友的故事被如此重视,米拉克严肃刻板的脸上也显得不是那么死气沉沉。

“我们的童年是非常快乐的,不管怎么说,当时的我只有这一个靠得住的朋友,那些不要脸的孩子和我玩耍,只是因为我的父亲是首屈一指的伯爵。

“啧啧,人真是肮脏的动物,那么小的时候,就懂得谄媚与趋炎附势。说来真的好笑,那时候我打人从来不用亲自动手,就和现在掌握军队一模一样,只要伸伸手指,那帮做梦都想当我家狗的屁孩就会冲上去把那人打得半死。

“但我从来不屑于那么做,因为我唯一的朋友康斯坦丁,不会喜欢我这么为所欲为。

“我遇到他的时候,觉得非常不可理喻。从来没有看见过那么大胆放肆的眼睛瞅着我,那时候我第一感觉是生气,除了父母没有人敢那么看我。

“包括我那些不争气的兄弟,谁敢那么盯着我,我就敢上去把他的眼珠子挖下来当屎尿泡踩。“

说书人有些疑惑地盯着米拉克,这位冷酷的将军已经喝完第三杯龙舌兰,而且看起来并不是很想继续喝同一种饮品,叫来了一大杯散发着清香的葡萄酒。

虽然喝的很多,但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米拉克没有一点醉意,只是更加健谈了起来。

“您绝对不是这般暴躁的人,您的指挥风格沉着冷静如果不是您亲口在说,我会怀疑这是杜撰的故事。”

“杜撰?小子,每一个人都会像块石头一样,被扔进石头堆里乱蹦,棱角迟早会被磨圆。”米拉克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你见到的人都是打磨过的,你怎么知道他们还是块顽石的时候,丢出去是否能轻而易举打碎你的脑袋?”

萨兰德人笑着点了点头,和各种各样的聪明人说话总是妙趣横生,他已经开始异常地期待自己的北方之旅了。

“那时候的我相当混账,我们打了一架啊,我想亲手把他的眼珠挖下来。他大我两岁,吃得像熊那么壮,我怎么可能打得过他?我挨了人生最疼的一次胖揍。

“嗯男孩子就是那么傻,打架只有第零次和第无数次,后来打着打着我们累了,居然发现聊得很来。

“我们都喜欢真正的战争,每天都在讨论那些道听途说的战争事迹,一起去偷我父亲的地图却只偷到了我小弟的尿布。但那些都不重要,朋友在一起总是快乐的。

“这个悲惨的世界上,真正值得的朋友总是很难得的,也是非常好分辨的。就像坭坑里的鹅卵石,有一个就不想丢掉,再沉也想拿一辈子。”

米拉克的声音出人意料的温柔,这让说书人感到非常惊奇。看惯了权力酒肉场上逢场作戏的朋友,讶然发现这个看似冷酷无情的维吉亚将军,居然也有如此珍视情谊的一面。

“这样一个笨蛋,没人欺骗他是不在情理之中。我十岁那年,康斯坦丁已经十二了,他开始混迹在那些下等人之间我讨厌那些家伙,无用且卑鄙,存在的价值就是等待死亡。

“他从来不知道,那个频频受到他接济的小乞丐,每天都拿着钱去赌,不够了就去乞讨去偷。那个该死的小东西根本不缺钱,只是在利用那些傻子的同情心满足自己的勾当。

“我跟着那东西三天,知道那小子父母双亡不假,有一个乡绅叔叔在养活他呵呵,每天康斯坦丁都会把自己口袋翻干净,为数不多的几个子都给这个畜生,经常会挨一顿饿。”

米拉克拿着杯子的手颤抖了一下,轻轻低下了头:“我向神发誓,我没有想杀了他,我只是想给他点教训,拿回我朋友的东西但一棍子下去,我喜欢上了那种感觉。”

“剥夺人命会让人兴奋快乐我喜欢这种感觉,尤其是带着复仇的夹心,简直妙不可言!”米拉克把杯中之物一饮而尽“我把钱偷偷塞回了康斯坦丁的兜里,这个笨蛋一连几天都在寻找那个骗子,他不必知道我做了什么,那时候如此,今后也如此。”

房间里很安静,米拉克闭着眼,周围只有说书人笔尖摩挲羊皮纸的沙沙声。

“康斯坦丁已经不是同情心泛滥的小鬼了,一个人不可能蠢一辈子。但他本质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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