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诺德征服>第一百一十二章:盾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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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禅达女人……迟早会害死我们。”

克温村的村长坐在自家屋子里面,无奈地看着对面那间茅草屋上面,又一次升起了气味异常的浓烟,心中刹那间再次如同一万只那啥马奔腾而过:“兰顿伯爵把这个恶魔留在村子里,真是罪过!愿天主宽恕他的灵魂!”

他人老珠黄的妻子忙碌地收拾着午饭过后的残羹剩酌,把孩子们撵到屋子里面睡觉。这个家庭主妇和大多数斯瓦迪亚女人一样,对丈夫的话百依百顺:“看来领主挺喜欢这个禅达女人的,为啥不把她带走去城里啊?”

村长用牙签刮了刮自己沾满黄渍的门牙,在女人的大屁股上重重拍了拍:“禅达人是异教徒,城里有主教……那些牧师他们会把这个娇滴滴、一身软肉的恶魔送上火刑架!也有可能,这个禅达女人被没收,从此以后被扔进主教的房间里,啧啧,别小看那些地中海牧师,他们侍奉女人的能耐,比侍奉神强多了!”

那个黄脸婆把村长的手半推半就地挪开,脸上透露出满足的笑容,那张容颜慢慢被时间冲洗的脸,现今看过去还是有几分当年可爱的俏皮的影子:“好好好,我的西蒙斯就是懂得多!”

转过身去,继续忙碌着收拾家务。西蒙斯苦笑着摸了摸自己手边的拐杖,还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添乱的好。

克温村的村长西蒙斯,今年四十有余,看他的面孔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经历过风吹雨打的男人,是一个真真正正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战士。

然而实际上,西蒙斯是这个村的传奇,他的故事一直以来,是克温村老少妇孺茶余饭后永恒不变的主题。

在年轻的时候,西蒙斯曾经在北方的土地上,以一个冒险者的身份游走四方。没有人知晓他来自哪里,也没人知晓他是不是贵族。

总之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西蒙斯没有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旗子,也没有贵族标绘。就像是流浪汉那样无拘无束,却又像大家族的贵绅那样懂得礼貌。

他骑着一匹黑色的旅行马,背着祖传的古剑和一面单薄的圆盾,跟随着不同的队伍,不求富贵名利,甚至可以不要佣金,单纯是为了冒险而冒险。

那放荡不羁酷酷的样子,曾让很多少女怦然心动据说有贵族小姐时刻准备着为他私奔,但他拒绝了,一个人忠实着属于男人的浪漫。

他跟随着的,有时是一支佣兵,有时是一个商队,有时是一队赏金猎人。

这些刀头舔血的汉子喜欢西蒙斯加入他们,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能够熟练的使用单手武器和骑兵复合弓,而且吃苦耐劳,经验丰富,甚至可以担当免费向导。

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人。何况西蒙斯的嗓音就像是吟游诗人吹嘘自己那样,值得一万次雷鸣般的掌声!可以想象,这个年轻的冒险者,日子如何滋润不已。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西蒙斯的身影。直到在那一次……有人看到西蒙斯和一群十恶不赦的绿林强盗鬼混在一起。那时候,人们以为这个在雪原追逐狐狸的猎人终于为了钱,走上了不归路,再也不看不到他飘逸的游侠身影了。

那群足有三百多人强盗团,像是蝗虫一样扫荡了很久,每次人们都能看到西蒙斯坐在他的旅行马上,得意洋洋。他从来没有参与过战斗,却一直坚定不移地跟着这些强盗。

有人说他每次都在为强盗带路,不用亲自动手动手,却抽成最好。那些绿林强盗像是狗一样服服帖帖的,他就是这些人的耳目。

那个时候,窝车则、萨格斯和提哈的城墙上贴着他的通缉令,吟游诗人都不再歌颂英雄的诗篇,和性格暴躁的北海民众一起痛骂这个叛徒,可笑的是,偏偏骂的最好的那位,挣得最多。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萨格斯一带,西蒙斯成了骂人的话。

但很快就传来消息,那群强盗的首领被人钉死在一次劫掠中,剩下的喽啰们在为了战利品自相残杀中分崩离析。

然后,绿林强盗西蒙斯,因为某些傻子都知道的原因,顺理成章地加入了那支险些被歼灭的商人队伍。他的勇敢和智慧的美名,在一路上传播到了田野和村庄。

那是一群勇敢的诺德人,在敌我比例一比五的情形下,这些北方的大汉举着盾牌结成盾墙,硬生生抵住了长弓手的漫射,付出了巨大的伤亡后,终于干掉了近一半的狗杂碎。

他们的首领叫做:普拉·史蒂夫,西蒙斯只要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只有死了才会倒下的硬汉。当西蒙斯把剑从强盗首领脖子上抽出来的时候,这位北方人毫不犹豫地向西蒙斯伸出了手,邀请他的到来。

很早以前,这个维兰部落的诺德人,就在为这个帝国服务了,只不过那个时候,普拉还不是什么领主,认识的人也很少——比如某个倔脾气的少年伯爵里昂·巴赫尔。他们是一类的人,怀抱着某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并如同飞蛾扑火一样去完成。

不过那时候,普拉在忙于很罗多克贸易,去积累更多财富。只是偶尔会想起,格陵兰的明珠仍在海岸线上,等待着真正的主人回归!他的武器,依旧保留着诺德人最恐怖的那面,斯瓦迪亚式的铠甲,只能掩盖他的表象,那种骨子里的野性,依然日日夜夜折磨着这个男人。

对于二人来说,这是一场不错的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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