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锻仙>第一三一零章 我以痴心窥天道

转念之中,重伤之余,本可相对从容的逃跑。

十三郎没有那样做,而是费尽心机激怒对方,催其二度出手。

身上有天,让对方犯天,借力施展天罚。

天罚是底牌,在只能逃跑、不能击杀对手的时候用掉,泄密、而且浪费;放在以往,十三郎绝对不会这样做。

此时情况有所不同。能战而不战,十三郎担心自己会有心志之忧,从此多出一道阴影。

他成功了。

听到血衣杀者因剧痛惊呼,十三郎“得意洋洋”,但来不及庆幸便发现,自己惹了大祸。

头上那个连真灵都无可奈何的箍,有动静。

......

......

发箍来自天劫后,事后经过多方研究,包括金乌为其出力或出谋划策,十三郎对它多少有点了解。

一句话表述:发箍是天道规则凝聚出来的实体,因由十三郎引发,注定终身伴随。

规则是个包含无穷奥妙的词汇,用金乌的话讲,当有人明了构成世界的全部规则,他就是天。

这才神秘了,也太远了,可以肯定金乌没到那个层次,于是告知十三郎,发箍与其紧密相连,自己强行摧毁倒不是不能,但会对他造成无法预料的惨重后果,不动为宜。

假设规则是一座构造复杂精美的建筑,十三郎就是那个建筑得以扎根的那块地;建筑当然可以推倒,问题在于它是活的,毁掉需从根部着手,进而连带那块地基。后果轻重难以预料,轻者大病一场难免,重则自此不能活物,再也种不住类似建筑。

“开玩笑,那怎么行。”想都不用想,十三郎当即拒绝。

发箍为何禁避神识?因为它已经建造完毕。封了门,锁了户,与十三郎紧密相接,看他就等于看它。

人常说天不看窥。所指多半为此。发箍是规则,规则就是规则,规则规定了天不可看,因此不能看。

除非有本事毁掉它。

“老鸟无能,欺负我不懂,纯忽悠。”金乌讲完,十三郎心里如此对自己说。

从效果看,发箍除强行给十三郎下达“封口令”外,好处远远多于弊端,真正令十三郎不爽的只有一条。他作为引来、长出这座建筑的土地,对其没有掌控权,没有打开门的钥匙。

这样说是客气话,真实状况为,十三郎别说看透发箍内含规则。连其一点边都沾不着。

百年前不行,百年后仍不行,不出意外的话,修行超过金乌之前,多半一直不行。

万万、万万、万万没有想到,飞升之地碰到程血衣,被其神域紧逼的时候。发箍忽然动了。

一动便要了命。

......

......

真把发箍看成一座精美、完整、内涵丰富而庞大的建筑,程血衣的神域就是顽童手里的一块石头,毁不掉建筑,但能砸破窗户上的玻璃。

玻璃是十三郎想到的,别人叫窗户纸。

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事实已然发生。透过被程血衣打破的洞,十三郎看到发箍的一些内貌;随后,金乌所言“牵一发必动全身”汹汹而来,规则立即反扑。

反扑凶猛但还不至于让十三郎伤筋动骨,程血衣做到了真灵都做不到的事情。但其大开的口子实在太小,瞬间便会被弥补。

就在这个时候,另股力量随之发作:狂灵之气!

狂灵之气是什么?

以往十三郎认为那是一种气息,三年后的他才明白,那也是规则:独属于狂灵、不容于天道的狂灵规则。

身在此间的人、妖、兽、鬼、虫,每个都能吸收到狂灵之气,吸纳狂灵规则,它在无形中大幅提高道法威力,同时带来无穷后患,突出特征为:离开后修为近乎停滞。

狂灵之强,强至死后亿万年仍有自己的领地,天道都管不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狂灵之地的妖兽不适合做宠物,因为它们离开这里就会渐渐衰弱,直至灭亡。

与天道的大气、浑厚、完整相比,狂灵规则破碎、零散、凶猛、桀骜,感觉就像一头被分尸的猛虎,一张皮,一块骨,一截肉丝犹自释放凶煞,可令狗儿狂吠。

天道当然不是狗,它是王者,是主宰,是不容别家的独一无二。

发箍完整时,规则自守其间如隐世之修,两不干涉;如今被程血衣打开口子,与狂灵之间水火不容的姿态顿时体现,好一场龙争虎斗。

规则斗法,被当成战场的十三郎倒了大霉,同时得到一个机会。

看到、看懂、看透双方的机会。

弄清状况之后,十三郎很快做出决断:忍,看,学!

忍人之不能忍之忍。

看人之未见之所见。

学世间从无之所学。

劈开肉裂,骨碎经折,肌里重组,神魂再造,彼时他所经历的,世间再无第二人想。

很快十三郎发现,自己原先的设想太过乐观,学字无从谈起,忍耐已有不及,好不容易看点东西,进程却无法持久,原因为他吸收的狂灵之气太少。

这很正常,当时的他来了没几天,时刻不停、口口吸也吸不了几口,遑论那玩意儿要通过仙灵之气输送,时不时才来一下。

狂灵之气不足,那个被打开的口子随之回复,用不了多久发箍便会复原。

那么不看了,一切回复原状?

万万不行!

短短片刻偷窥,十三郎已沉浸在那个世界不想自拔,因为他不仅看到规则,还有自己。

看自己,低头照镜皆可,修士还能以神念自查,闭上眼


状态提示:第一三一零章 我以痴心窥天道--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