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荒野王座>六百八十七 给你说话的机会

老鹰说走就走,和栀子走在最前面,给李欢带路。虽然李欢跟他们强调过很多次,不过老鹰的固执超乎了李欢的想象。他说这具身体市李欢给他的,那么他的命也就是李欢给的。就算是豁出这身体不要,也不能让李欢遇到危险。

到了最后李欢也只有认了这个事实,让两人在前面慢慢的走,他在后面跟着,如果有什么危险的话,他还能及时出手相救。

说是地下城,但其实这条通道,起码就这条通道来说,根本达不到地下城的要求,就是一个天然的土质隧道。不过想想也对,这个隧道是通往阿兹特克人当时修建地下祭坛的路,自然要做的隐秘一些。如果从一开始就把这个隧道入口修的富丽堂皇,甚至盖上一座太阳金字塔的话,那么用不了一天时间,西班牙征服者就会找到这个秘密隧道,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在发生了。

栀子和老鹰在前面带路,李欢跟在后面,旺财的体型由于太大了,李欢又将它留在了洞口。虽然现在众人是朝着恐怖的地下城,一个曾经祭祀两万人的地下祭坛走去,但李欢始终觉得前面两个带路的人好像郊游一样,无论什么事情都能露出开心的表情。

当然,他们已经憋屈了几百年了。

而且随着相处时间稍长一些,李欢也抓住了两人的特点。比如说老鹰其实是不喜欢说话的,他会在最关键的是时候说话,平时就是一声不吭。但栀子显然留热情大方得多了,也不管老鹰理不理她,总是会围着老鹰唧唧咋咋,或者是给李欢介绍一些他们以前生活时候的有趣的事情——那些很零碎的,几乎是记忆碎片的日子。

“我发现老鹰有点沉默呢,你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呢?”去往地下城的路上李欢还不忘八卦一下:“总是你自己说话,老鹰一句话不说。”

“大人,这是在您面前的时候,他已经算话多了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总是整天都不说话,我想想看,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每天平均说话不超过十句。有人问他话,他也不会开口,经常因为这个被主人打。我经常看到他单独一个人坐在某个发呆,假如主人没有在场,或者没有其他的命令,老鹰甚至能一整天坐着不动!”栀子说道。

“那他还好提前认识了你,否则以这个性格,他到现代注定一辈子要当一个单身狗了。”李欢哈哈大笑。

听栀子的描述,李欢大概能明白为什么老鹰养成了这样一个性格。他从小作为一个集体里的个体,被阿兹特克帝国压榨劳动力,杀死了他的母亲留下了他的父亲。在整个童年几乎是没有快乐的,就好像一个永远不停息的机器人一样。接下来阿兹特克帝国被西班牙征服者灭亡,他又被西班牙征服者抓去做了奴隶,在野外寻宝一找就是几年,常年的孤独甚至让他已经有一些不会说话了。这一点也不是危言耸听,有科学证据证明过,如果人长期不说话,不和别人交流,不使用语言的话,那么他的语言对话功能会极端的退化,最终成为一个哑巴。

如果没有遇到栀子,也许老鹰就是千万个哑巴之中的一个,不过还好,老鹰的运气很好,他遇到了这个来自中国的善良姑娘。让他免于变成一个哑巴。但就算是这样,长年以来的集体主义和奴隶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不使用自己的语言。能对栀子和李欢说出这么多话来,由此可见在他心目中,栀子是什么样的地位,李欢的救命之恩和让他跟栀子重逢,是多大的恩情。

“到了。”

李欢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老鹰忽然出声打断了他的思路。李欢抬起头来,发现隧道已经走到了尽头,自己正站在一个堪称巨大辽阔的地下洞穴之中,甚至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城墙残骸了。李欢看了半天没弄明白阿兹特克人是怎么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挖出这么大的一个洞穴的……

“这是一个天然的溶洞,我们就地改造,才建成了祭坛。”似乎是知道李欢的疑惑,老鹰主动解释到:“我带你们去地下城的中心,祭坛就在那里。”

现在出现在李欢眼前的,正是地下城的废墟,当日巨大的地震毁掉了祭坛上面的城市,地下城好多地方成了废墟,祭坛正是在这座地下城的中央,但要走到城市中央才能看到。老鹰在这里已经熟门熟路了,带着李欢朝着中央靠近。

李欢沿路走去,发现这座地下城被毁坏得十分严重。

而且这里根本没有一点李欢想象中地下城宏伟的模样。

其实这座地下城还不能称之为城,地下城市现在应该还只是一个以原本的地下天然洞穴为基础开挖出来的巨大地穴雏形。毕竟不管阿兹特克人再善于建造,他们来到这里也不过短短几年时间而已。加上外面还有西班牙征服者在监管,势单力孤资源匮乏的阿兹特克人根本就不可能安心发展,建造出什么宏伟壮丽的地下城。

不过,虽然已经成为废墟,眼前的建筑却依然能展现出一些往日痕迹——比如说这座地下城唯一剩余的,能称得上宏伟高大的城墙。

李欢他们进入地下城之后,这道城墙就将地下城分成了两个部分,要绕过这道城墙,才能进入地下城的核心部位,也就是那个祭坛。

数十米高的墙体完全由巨大的石块构筑而成,石块之间浇注的一种天然粘合剂,如此坚固的墙体足以抵抗最强大的外部攻击,这大概是阿兹特克人计划之中,万一地下城被发现之后,用来抵挡西班牙征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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