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荒野王座>四百六十 归家
,两人的境界相当,也只有两人才能听得见。

“少废话,明天一早给我好好表现,如果你应聘不上老师的话,那咱们趁早一拍两散,明白了吗?”李欢赶紧扯开话题,故意暗含威胁地说道。

“您放心,一个大学老师而已。”菲奥娜自信一笑。

……

李欢这次在北极圈虽然动静闹得挺大,但对国内没啥影响,知道李欢回来之后,上级只是提点了他几句,最近不要再出门乱跑了。贝拉米那边提交的资料也发到了红海贸易,李欢把人家的老巢炸毁了,暗日首领在逃,很可能会来找李欢的麻烦。

在国外不好说,但在国内范围,暗日要敢进来闹事,红海贸易巴不得这帮人赶紧来,赶紧来了赶紧被碾死,免得千日防贼。李欢也接受了这个建议,反正他现在没其他事情可以干,菲奥娜说的亚特兰蒂斯是没影的事儿,等找到了具体线索再说吧。

陪着上官晴折腾了一个月,得好好补偿一下陈雪才行。

今天李欢起了个大早,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跟大家一起吃晚饭之后,开车带上了陈雪和菲奥娜两人一起,前往山城大学。为了让菲奥娜更好地保护陈雪,他真打算让菲奥娜去山城大学混个职位。菲奥娜排除她的吸血鬼身份之外,真是一个妥妥的学霸,只要有推荐人,相信讲师资格是很容易拿到的,甚至连教授都不在话下。

李欢想了想,关于菲奥娜的身份没有对陈雪保密,陈雪也被李欢推到了炼气境界,虽然只是区区炼气一层,但她对世界的理解已经不一样了。听到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美艳姑娘是个吸血鬼,陈雪两只眼睛都放光了,上下打量了一下菲奥娜之后,好奇地问道:“菲奥娜……姐姐,你今年多大了呢?”

“……五百七十六岁。”菲奥娜有点压抑,吸血鬼虽然能永葆青春,但作为一个女性,还是挺介意被问道年纪的。可开口询问是自家主人的未婚妻,要认真算起来还得叫一声主母,所以菲奥娜就是郁闷,也得认真回答。

“一点也看不出来,你看起来就比我大六七岁。”陈雪羡慕地说道。

“小姐,这不是什么值得羡慕的事情,虽然我们拥有近乎永远的寿命,这样生活下去也挺无聊的。”菲奥娜微微一笑:“我反倒是羡慕普通人,你们能在有限的时间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这样才不枉活了一辈子呢。如果没有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就算活了再久,又有什么用呢?”

李欢正在开车,闻言侧目看向菲奥娜,这位学霸吸血鬼有时候说的话,深具哲理。一开始菲奥娜称呼陈雪做“主母”,把陈雪叫了个满脸通红,在她自己的要求之下,称呼才变成“小姐”。

“嗯……有道理。我还听说你们都怕太阳,为什么你不怕呢?”陈雪好像一个好奇宝宝,看着车窗外撒进的阳光落在菲奥娜的两条大长腿上,可她好像一点都不畏惧。

“到了我这个修为的吸血鬼其实已经不太怕太阳了,可我们还是不喜欢太阳……不过最近我也觉得我的身体有些改变,不但阳光没有什么让我不舒服的地方,而且我还能感觉到阳光的温暖了。关于这个事情我也很诧异……”菲奥娜沉吟了一下:“也许,这是主人给我的血液产生的效果吧?炼气士的精血的确有很多奇特的作用,只是我们以前从来没发现过。总之,我现在应该不算一个纯粹的血族了。”

关于不畏惧阳光这一点,菲奥娜自己也想了很久。

一个活了五百多年的吸血鬼,对阳光已经有很强的免疫程度了,加上现代科技合成的一些紫外线隔离产品,让她可以在阳光下行走。不过在李欢的精血融合她的本源只学之前,菲奥娜虽然不畏惧阳光,但绝对谈不上喜欢。在逆戟鲸号上,李欢阴差阳错地进行了溶血仪式,菲奥娜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她自己也悄悄地试验了一下。

首先,她能正常进食了。

要知道吸血鬼也好血族也好,名字里都带着一个血字,是以为这个族群除了以鲜血为食之外,根本无法进食任何东西。吃倒是可以吃,也可以享受美味,但身体没办法以进食的东西作为能量,最终还是要吸食鲜血。在李欢进行完溶血仪之后,菲奥娜觉得自己似乎可以消化一般的食物了。虽然食物带来的能量还是很少,但这是一个好兆头。

然后,菲欧娜的皮肤变得不那么苍白,而是开始带着红润的血色了。

那一晚李欢的精血之中带着的灵气和精神力疯狂地冲击她的本源之血,带来的高体温连衣服都焚毁了。从那天晚上之后,菲奥娜的皮肤就带上了一种淡淡的婴儿红,变得十分漂亮。现在有人要说她是吸血鬼,光看皮肤她自己都不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变化,她竟然不畏惧阳光,不仅不畏惧,还喜欢上了晒太阳!

这就是很扯的事情了。

吸血生物的传说源头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出现在早期的明等的神话传说。而面色苍白吸食鲜血的吸血鬼形象更是不停地出没于文艺作品和都市传说中。

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三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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