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荒野王座>四百二十七 你需要一条破冰船

“别!别!求求你们,看在上帝的份上!”女店主忽然拦在了李欢和上官晴面前:“这是我的客人,你们不能这样,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李欢一愣。

这个店主……是个好心人啊!

“滚开!”领头的男人转过手来,手枪枪柄对准了女店主的脑袋就要狠狠砸下去。

李欢怎么能允许他在自己眼皮底下伤人,一伸手,捏住了男人的手,微微一用劲,只听“咔嚓”一声,男人的手臂被捏成了粉碎性骨折,碎得非常干净利落,一辈子残废的那种。李欢出手极快,甚至快到了过了两三秒之后,那男人才反应过来,抱着手腕发出杀猪一样的嚎叫:“大,大胆,你不知道我们是海狼会的么……你竟然敢……给我杀了他们!”

三分钟后。

李欢捏碎了另外两个人的手,将他们全部踢下码头之后,上官晴已经把好心的店主女士扶起来坐在椅子上,正在轻声安慰。女店主看到李欢再次走进店里,不禁大急:“你们快走吧,得罪了海狼会,这下麻烦大了!摩根,你赶紧开车送两位客人去火车站!”

一个中年络腮胡子的男人抓起车钥匙:“你们赶紧跟我离开吧!”

“不急,摩根大叔对吧?海狼到底是什么人?”李欢问。

“那是我们本地的一个黑帮,以前不过是一个码头上专门骗水手赌博的流氓团伙,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势力忽然大了起来……吉米,去把车开出来!”摩根朝着房子后面喊了一声。

一个英俊大约二十多岁的金发帅小伙答应了一声,接过钥匙走了。

“黑帮?那我们就更不能走了,摩根大叔,我们走了你们会有麻烦。而且你们都是好人。”

李欢心里有了谱,也略微有些失望,如果海狼只是黑帮的话,应该跟暗日没什么关系,如果找一群只会在普通人面前耀武扬威的手下,这个暗日就太没品了。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是被养在暗日外围的打手。

“哎,自从这个海狼会发展起来之后,我们的城市已经被祸害得差不多了,游客和外人越来越少……”摩根说完,赶紧催促:“你们赶快离开吧。我们不要紧,他们不敢杀当地人的。”

摩根话音刚落,门口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只见人群潮水一般朝着两边分开,七八个带着枪的年轻人闯了进来。他们抓着一个满头是血,已经昏过去的年轻人,脸上带着凶狠之色从外面闯进来。其中一个带头模样的男人,他的脸上有一个可怕的狼头纹身,不仅脸上有纹身,他的身上,只要是没有被衣服遮住的地方,全部被密密麻麻的纹身覆盖,纹满了密密麻麻的符号和文字,手上的纹身虽然少见,但绝不是绝无仅有,有不少人喜欢在虎口处纹上一个小图案,这样只要手指一动,图案就能栩栩如生地动起来,一般是什么小鸟,蝴蝶之类的图案。

而这个男人的一双手上,纹满了李欢看着都费劲的文字,打眼一看,似乎是拉丁文。此外,他身上似乎还泄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灵气——不是炼气士那种灵气,而是被浸染过的,准确点说,是人造的,感觉就跟韩东他们以前刚刚植入人造灵核时候的感觉差不多。

“离远点,是海狼……”

李欢从外面的议论声知道了这个人的身份,海狼。

海狼一到,人群就好像惊弓之鸟一样散开。

“李欢!你看,那是吉米!”上官晴惊呼一声。

果然,那群人手上提着的,是被打晕的吉米。

“儿子……”店主大妈一看到这个情形,顿时焦急无比。

原来摩根刚刚让自己的儿子出去开车,出门正好撞见来找茬的海狼。

摩根见儿子被打昏,正要冲过去,却被李欢拦住。

摩根虽然是个身体健壮的男人,但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他能对付的。刚刚摩根夫妻站出来保护自己,虽然完全没有那个必要,但李欢领了这份心意,自然不能让他们受到伤害。

李欢上前一步:“你就是海狼?把人放下。你来的正好,我正好有事情要问你。”

“亚洲人?中国人?”海狼狞笑,一眼扫到了上官晴身上:“这个小妞倒是长的不错。男的给我抓了沉海,女的带回去!”

“是!老大!”他带着的几个年轻人,统一从背后抽出枪来,狞笑着走向李欢和上官晴。

狭小的店面中,六七八上了膛的枪,卑尔根港口的人们看着李欢和上官晴被他们步步逼近,不少人握紧了拳头,但又放了下来。

海狼会在这里肆虐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不是没有奋起反抗过,可那个海狼太古怪,他的拳头甚至能打碎码头用来固定缆绳的水泥柱!就算是最强壮的男人,只要挨上他一拳,肯定进医院。海狼会虽然没有几个人,但凭海狼一个人的力量,就让众人敢怒不敢言。

“想抓我?你太嫩了点。”李欢淡淡说道。

“大言不惭,等下你就会知道,实际上没有后悔药!”海浪狞笑。

李欢哼了一声,神念一动,一波精神冲击狂飙而出。

那些持枪的混混们,忽然全身一顿,好像瞬间被人抽空了力气,噗通几声软倒在地。有个人运气不好,直挺挺地脸朝下,一下磕在了一颗漂亮的“维纳斯骨螺”上,顿时血光绽放!维纳斯骨螺,名字很美,造型也很美,在希腊神话中,爱神维纳斯常用骨螺来梳理她的秀发——因为它周身都是长长的骨刺……

这些人都被李欢烧成


状态提示:四百二十七 你需要一条破冰船--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