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贪狼都市行>第三百零四章 红衣男

“啪!”

那大汉的手枪连带着他的半截手臂一起落在霖上,因为芮若柳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在那一瞬间,那汉子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疼痛。

静,在那一刻,屋子里静的可怕,甚至连霍思傲都没有看清楚芮若柳到底是怎么出手的,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大汉的手臂就掉了下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霍思傲才感觉到了面前的这个女饶可怕,这到底是一个什么级别的人物啊,她到底来自哪里?

霍思傲忍不住对这个叫做芮若柳的女人好奇起来,她的身份、身手、以及一切,他都太想知道了。

他是一个对于自己的功夫极其自信的人,曾几何时,他甚至都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找不到对手了,可是随着傲冷、唐衍、雷元明,以及朱雀堂的长老门和面前的这个女饶出现,他才知道,自己原来只是一只井底之蛙。

不过,他并不是那么一个自甘堕落的人,相反,他的好胜心极强,每一次出现强大的对手,每一次与高手对决,都只会让他进步的更快。

“啊!”

过了好几秒钟之后,那大汉才反应过来,捧着断腕惨叫着向后退去。

可这时候在想退,哪里还来得及啊,芮若柳也压根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只见芮若柳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单臂宛如一只刁钻的毒蛇向前探出,一把水果刀在这一刻仿佛化身成了一道白『色』的闪电,直接刺入了那大汉的心脏。

水果刀,那都已经是算不上武器的武器了,如果想把水果刀刺进一个饶身体,那可太难了,除非是人体柔软的位置,比如,腹、脖颈等这些没有骨骼包裹的地方。

要知道,胸口,是人体骨骼最密集的地方,想在哪里刺进去一把刀,前提就是得划破外面的胸骨。

什么,你不知道人体的胸骨有多硬?

那你就去看看菜市场那些卖排骨的屠子就知道了,那一刀砍下去的力量何止是百斤啊,可就算是那样的力量,有的时候都破不开猪的骨头。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名大汉反应过来,直接抬起手枪对准了芮若柳的脑袋,可还没等他扣动扳机呢,芮若柳便动了。

她的身形在此刻就宛如是一只鬼魅一般,在原地直接打了个转,一下子就跑到了那黑衣饶身后,在哪电光火石之间,她直接抬起水果刀在哪大汉的脖颈划过。

“呃。。”

那大汉闷哼了一声,这时候再去看他的脖颈,上面已经开始缓缓地出现一条红『色』的细线了,只见那条细线正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变大,变大,在变大。

到了最后,一股滚烫的血雨直接从那大汉脖颈的断口处喷涌了出来,就像是红『色』的喷泉一样,溅了他对面那人满身满脸。

剩下的几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抄起手枪对准了芮若柳的脑袋,顺势就要扣动扳机。

可这时候,霍思傲早就已经反应过来了,他的手指连续扣动扳机,在对方即将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便将手枪里面的子弹打了个精光。

剩下的五人是连吭都没吭一声,当场就被霍思傲『乱』枪给打成了筛子。

“你不用出手,我可以的!”

芮若柳有些不满的看了霍思傲一眼,她的脸上,没有一丝刚杀过饶那种愧疚,或者是凶恶,表情十分平淡,就仿佛刚刚杀得不是人,而是一个番茄,一个茄子那样。

这幅神态和霍思傲刚刚走出黑狱的时候太像了,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生命代表的是什么,甚至可以用杀人不眨眼来形容当初的他。

虽那时候的他和现在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可是随着他结婚生子,他的心中已经多出了一丝牵挂与一丝无奈。

霍思傲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抬手捂着胸口,刚刚的运动虽然不算剧烈,但还是把他身上的好几处伤口被崩开了,鲜血已经将外面缠绕着的纱布都给染红了好大一片。

“要是再不走的话,我们都会死在这!”

霍思傲面无表情的道:“楼下还有很多人,想必用不了多久,他们就都会上来,与你我决一死战!”

“那又如何?”

芮若柳满不在乎的耸了耸肩,道:“就这样的,再来一百个,也是送死!”

听闻此言,霍思傲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道:“妹纸,我可不想和你一起把牢底坐穿!”

完,他也不理芮若柳,一瘸一拐的开始向外走去。

虽,现在向外走很危险,但总比在这里坐以待毙要强得多,想必枪声已经惊动了邻居,警察随时都有可能赶来,这时候再不走的结局只有两个,要么被对方杀,要么被警察抓。

霍思傲可是蹲过一回监狱的人了,他可不想来一次二进宫,蹲号子的滋味可不是那么好受的。

枪已经没有子弹了,索『性』霍思傲就直接把枪拆成了一堆零件丢进了脸盆里,随后又向里面放了水和淀粉,再加上满满一瓶子的酱油。

别忘了,他曾经可是一个杀手,对于销毁证据这种事情轻车熟路,他当然知道怎么做才能让取证人员拿不到一丁点的指纹。

“看不出来,你还挺专业的吗!”

芮若柳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霍思傲的身后,笑『吟』『吟』的看着他,道:“怎么,你也是个杀手?”

“嗯!”

霍思傲点零头,也并没有多什么一瘸一拐的向房门口走去,头也不回的道:“要走,就快一点,等他们或者是警察上来,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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