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汉第三帝国>第48章军政分离
在天下还没有一统,刘曜考虑到军事行动的高效性,军法司的军纪监督权、审判权还不能单独拎出来。

毕竟各级军事单位的人事调动权,归各级军事单位的军事长官所有。

而军令指挥权归总参谋部所有,总后勤财政权归后勤部所有,军法执行权归军法总署及下属各级军事单位之军法司所有。

勋爵总署有权负责审计总后勤部的“账目”,军法总署下的军法司密探也会监督总后勤部之中是否有人贪赃枉法。

至于人事调动流程及兵力调动流程,前文有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把人事权、指挥权、财权、执法权全部独立,且直接受刘曜辖制,就算未来有统兵大将想造反,其成功率恐怕也会低的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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